| 网站首页 | 热点关注 | 环球公益 | 人物访谈 | 养老资讯 | 诚信联盟 | 聚焦三农 | 
最新公告:     中国爱心银行改版上线啦  [admin  2017-03-18]        
当前位置:诚信联盟

非法集资哪些资金需要清退?条例来了!

admin 发表于:2021-02-11    

2月10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非法集资是典型的“无照驾驶”行为。近年来,互联网成为非法集资滋生蔓延的重点领域,各种打着金融科技、金融创新旗号的非法集资不时冒头,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强,风险扩散速度更快、危害更大。

《条例》强调,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

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范围不得包含“金融”等字样

根据《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所称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条例》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联席会议应当建立健全全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建设国家监测预警平台,促进地方、部门信息共享,加强非法集资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同时《条例》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信息,应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报告。

“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有力化解。”日前,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地果断查处了“团贷网”“善林金融”“信和系”“温商贷”等重大网络非法集资案件。2018年以来,全国共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案件1.5万余起,涉案金额1.1万亿元,一些积累多年的隐患得到稳妥化解,一批久拖未决的案件得以有序处置。

哪些资金需要清退?

在处置方面,《条例》规定,经调查认定属于非法集资的,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责令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立即停止有关非法活动;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条例》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其中,清退集资资金来源包括六方面:一是,非法集资资金余额;二是,非法集资资金的收益或者转换的其他资产及其收益;三是,非法集资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从非法集资中获得的经济利益;四是,非法集资人隐匿、转移的非法集资资金或者相关资产;五是,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六是,可以作为清退集资资金的其他资产。

银保监会上述负责人强调,根治非法集资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打赢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下一步,银保监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无照驾驶”行为;抓住《条例》实施契机,落实各方责任,强化行政处置,推动关口前移,实现打早打小;强化科技赋能,加快搭建全国监测预警“一张网”;依靠群众群防群治,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推动形成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治理长效机制,加快消化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有效管控变量,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上一篇:建设幸福美丽新双龙——双龙镇脱贫攻坚五年回眸
下一篇:中国援助的新冠疫苗运抵文莱 文政府表示感谢
| 人民网| 中国政府网| 国家发改委|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残联| 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中国扶贫网| 世界卫生组织| 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 互联网安全志愿者联盟| 中国青年志愿者| 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 中华志愿者协会| 中国文艺志愿者| 中国文明网| 中国关工委| 中国政协网| 凤凰网| 农村网| 中国好人网| 央视网三农| 海外网三农| 央广乡村之声| 农民日报新闻网| 中国扶贫爱心在线| 中国网| 信用中国| 中国企业诚信网| 天津市企业联合会| 河南省企业联合会| 珠海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中国食品辟谣联盟官网|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复旦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南开大学| 同济大学| 江南大学| 东北大学| 东南大学| 天津大学| 山东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大学| 湖南大学|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养老信息| 国家养老网  | 
版权与免责声明: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图片均为原版作者版权所有,网站只是用来做公益推广
版权所有:中国爱心银行 邮箱:lovebankchina@163.com
备案号:粤ICP备17014086号
Ϣҵ
粤ICP备170140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