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热点关注 | 环球公益 | 人物访谈 | 养老资讯 | 诚信联盟 | 聚焦三农 | 
最新公告:     中国爱心银行改版上线啦  [admin  2017-03-18]        
当前位置:热点关注

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将三审: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

admin 发表于:2021-04-23    

人民网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李源)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拟明确,充实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容,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天上午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时表明了上述信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的法律案包含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反食品浪费法草案等9件。

涉及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臧铁伟指出,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在本法中进一步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并增加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保障种子安全等内容。

二是在总则中突出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容,并增加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规定。

三是健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内容。

四是完善对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定。

五是充实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容,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六是加大乡村振兴的支持保障力度,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定。

针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在强化农民主体地位,保障农民权益方面的规定,臧铁伟进一步介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原则方面,强调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维护农民根本利益;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规定了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保障成员从集体经营收入中获得收益分配的权利,采取措施让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在乡村治理方面,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在社会保障方面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乡村建设方面,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服务,严格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上一篇:最高检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下一篇:印度新冠疫情恶化 新加坡发布“禁入令”
| 人民网| 中国政府网| 国家发改委| 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残联| 国务院扶贫办|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 中国扶贫网| 世界卫生组织| 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 互联网安全志愿者联盟| 中国青年志愿者| 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 中华志愿者协会| 中国文艺志愿者| 中国文明网| 中国关工委| 中国政协网| 凤凰网| 农村网| 中国好人网| 央视网三农| 海外网三农| 央广乡村之声| 农民日报新闻网| 中国扶贫爱心在线| 中国网| 信用中国| 中国企业诚信网| 天津市企业联合会| 河南省企业联合会| 珠海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中国食品辟谣联盟官网|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复旦大学| 浙江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南开大学| 同济大学| 江南大学| 东北大学| 东南大学| 天津大学| 山东大学| 吉林大学| 南京大学| 湖南大学|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养老信息| 国家养老网  | 
版权与免责声明: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信息、图片均为原版作者版权所有,网站只是用来做公益推广
版权所有:中国爱心银行 邮箱:lovebankchina@163.com
备案号:粤ICP备17014086号
Ϣҵ
粤ICP备170140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