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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评论:让诚信成为诚信者的通行证

admin 发表于:2019-07-01    

诚实守信者的好消息来了!

国家发改委6月3日公布《关于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 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联合激励,包括享受免费查询个人征信报告便利,城市落户优先或加分便利,同等优先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惠等15项激励。

根据征求意见稿,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主要包括:获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市(地、州)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诚实守信荣誉及相关荣誉称号的个人;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确认的符合相关要求的社会组织、机构依据规范的个人诚信评价办法推荐的诚信状况为优秀的个人;在个人申请基础上依规定程序由市级以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核实的优秀信用记录保持者。此外,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的个人,不得作为联合激励对象。

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人心,霸座等失信事件屡屡占据媒体头条,国家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相关措施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同样在6月3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关于对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对地铁霸座、进食等“严重违规者”的处罚细则。有不文明行为,且不听劝阻,拒绝下车、出站,扰乱轨道交通车站、车厢秩序且拒绝参与志愿服务的行为人,即日起将被记录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对于诚信建设,正反两方面的激励都必不可少。失信记录似警告意味的红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而对优秀信用记录保持者,人们也期待社会能够开启激励的绿灯,让诚信者一路畅通。需要指出的是,人人内心皆有善念,在诚信等道德建设方面,正面激励往往更为有效。此外,诚信建设需要坚持高标准,这样社会才有所遵循。古人云: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取法呼下,无所得矣。如果诚实有信的老实人总会被奖励,大家自然愿意诚信,如果老实人总是吃亏,谁还愿继续诚信?因此,要真正提高社会的诚信水平,在用惩戒手段守住“底线”的同时,还需要用奖励手段撑起“高线”。

当前,社会各个层面对诚信者的奖励手段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诚信建设要提速,就必须在奖励方面更多发力。我们乐见,国家发改委的激励指导意见出台,能够引发更多的相关方面来为诚信者出台优惠激励政策,从而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诚信者队伍,让这份正能量成为他们荣耀的通行证。(半月谈评论员:郑雪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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